家人因车祸去逝,公交车承担主要责任,我们承担次要责任,交警部门划分为三七开,公交车承担70%,我们承担30%,有几个问题请各位律师回答一下:1、责任中的70%和30%指的范围是:死亡补偿金、丧葬费吗?2、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在这个案件中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造成了人员死亡,要负刑责,如果负刑责后,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就没了?3、驾驶员负刑责后,死亡补偿金还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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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死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为1万元;财产损失为2千元)。不足的部分,车方按照主要责任承担80-90%的赔偿责任。2、可协商具体金额,3、有。上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 上年度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
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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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死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为1万元;财产损失为2千元)。不足的部分,车方按照主要责任承担80-90%的赔偿责任。2、可协商具体金额,3、有。上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 上年度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
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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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