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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四我骑电瓶车过马路到单位是反向行驶,在前方有一个骑电瓶车滑到受伤。当时我还照常行驶,后来一个人追上我要我负责,那人打了120,于是我跟他过去了,后来交警来了,把我的车子也扣了,下午叫我到交警队处理,交警写了一张单子让我签字,我一看把我吓一跳,单子上是这样写的“说我逆向行驶撞向某某人,肇事逃逸毁坏现场。”交警说当时现场我撞倒后扶起车子就走,后来被人追回。我当时就火了,因为交警说的与现场完全不符,我当时就要求交警调查。我根本就没碰到他,谈何我撞到他,他距离我还有一段,只是当时花木公司在这儿浇水正好是他倒下的地方,当时我要上班,我根本没认为和我有关系,于是就产生后面的结果。现在那个人一口咬定是我撞他的,现在我要求交警调当时的录像来看,和看我的电瓶车,如果我撞他的话,我的电瓶车肯定有痕迹。请问下面我该怎么办?这次给了我上了深刻的一课。

交通事故
2011-05-26 23: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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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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