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7日早上7点多,在佛山南海发生了一宗重大交通事故,一位78岁的老人骑着电动自行车载着9岁孙子在人行道内缓慢行走,突然一辆女装摩托车(22岁男驾驶员)载着一名女生急速行驶,直撞向老人电动自行车后座,老人头部跌倒在地当场昏迷,摩托车及摩托车驾驶员急刹车至50咪远的位置才跌倒(现场很多目击证人),老人被送到医院急救但医生宣布抢救失败,头骨破碎,流血不止,当天傍晚死亡。撞人者受了轻伤。撞人者家属现在似乎没有打算承担责任的意思。请问关于死者家属应该怎样做,怎样处理该事故的相关索赔事宜?相关程序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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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事故认定书作出事故认定后,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事故责任方、车主、承保的保险公司为被告,到法院起诉,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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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事故认定书作出事故认定后,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事故责任方、车主、承保的保险公司为被告,到法院起诉,如需帮助,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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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要等交警的责任认定,如果对方负主要或全部责任,那对方司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及车主及司机进行民事赔偿,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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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