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凭据
从1995你12月13日起,为了办大事业,我本人从XXX手上借现金用总共贰拾万元人民币(200000.00)此据从1997年5月7日起,此据不受法律规定有效期限制,无限期有效。借款于九七年七月一日还完。否则付每月5%利息。
此据
借款人:XXX
家庭地址:XXX
签名:XXX
97.5.8.
(注:签名处按有手印,由于多年来我生意不顺,也欠下了许多债务,想起别人追我的时候的种种手段,我才想起维护自己的权益,其他别人借我的钱也有,但是都没有像这张这样约定的,所以我想咨询是否可以打赢,如打官司怎么收费,或许有没有其他追款的办法。只是那么多年过去了,这个人不知道是否还有钱,那段时间他借的钱远不止这些,甚至还有美元,只是过了期限,那么多年自己躲债也躲不过来没有能力去找他,现在家人发现这个条子,非常支持我,不知道律师能否评估一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