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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3月份母亲通过朋友预先挂号直接去了北京的一家医院,检查到手术一共用了五万多,当时只有姐姐一个人在身边,有没有人相助,没有回去办理具体新农合需要的证明,所以回到家后,却听说无法用新农合报销,后来村支书主动找到我母亲,说认识一共朋友可以帮忙报销,母亲就把所有的看病的单据都给了村支书,具体多久之后,数字我记不清了,反正去年母亲告诉我,总算也报销了,拿到手上才一两千块钱,想知道新农合对于这种情况可以报销吗?村支书的做法对吗?该如何讨要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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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5 09:30: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