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被拆迁了,我是原地还建,现在请问我有权利选择我需要多大的面积,和楼层吗?当然协议书上面写的是自然扩大的面积不超过6000/元每平方米结算.
我想问下这自然扩大的面积是不是他们指定还我的住房面积.还是我可以选更大一些的住房呢?我有没有权利选择?
他们说要按他们的指定范围之内的房子和楼层里面才能选.而且还要按市场价让我补差价,现在的市场价是10000多元每平方米,可协议书上写的是按每平方米不超过6000元啊.是不是非要按他们的指定里选呢? 我该怎么做?
他们说比如我原住房面积是50平方米.现在他们规定还我70平方米而且只有1-5楼可以选.但是我现在还需要在大一些的住房.楼层上也想买高一点的可以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