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58W,到期不还,诉至法院胜诉。后有申请了强制执行,查被告有两套房产,法院查封一套。但是现在法官告知,不能执行,原因被查封的房产已经实际卖出,且实际使用,就是还没有过户,顾不能执行。但我到房产交易中心查到,该套房产的还有18万的贷款(被告的名字),且目前还抵押给第三人(不是现在的买房)15万。请有办法帮忙解决的律师留言,按照风险代理计算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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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做法欠妥;由于该房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该房并非目前居住人的财产;居住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理应起诉被执行人,并通过保全程序轮候查封被执行人的房产。且被执行人有两套房,拍卖其中一套不会影响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因此法院理应拍卖目前的房产。抵押人未经诉讼不能直接要求拍卖房产行使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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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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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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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跟我联系,办法是很多,但是还是要你看你的案卷综合去分析。
完全可以风险代理。见面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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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字还有大致年龄范围就可以查出。你说的第三人是债权人?建议还是给我看一下整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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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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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