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了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后发现,目标公司原提供给我公司的财务报表隐藏所有者权益8000多万元,转让基准日的财务报表有虚假,因此,我方以目标公司向我方提供虚假财务信息的侵权行为导致我方低价转让股权造成重大损失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有约定管辖,应到约定管辖法院起诉。我们认为,约定管辖只对协议双方(转让方、受让方)有效,我们对目标公司的侵权行为起诉不应受股权转让协议约束。我们要求法院就是否受理或移送下裁定,已7个多月了,多次催促,法院回答该不该下裁定我们按我们的规定办。请问我们坚持起诉,法院该不该下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