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不知道什么是什么原因的情况下失踪了,现在男方提出了离婚,要求退还结婚是的彩礼钱,请问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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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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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已经登记的情况下,必须是因为女方索要彩礼造成男方家庭困难的才返还。所以,你要求返还彩礼钱,应当证明因女方索要彩礼造成男方家庭困难,法院才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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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需公告送达。彩礼钱符合规定可以退还,如未同居或造成男方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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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