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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以我女朋友的名义在大楚城买了一套98.24的商品房,总房款21万1,签合同时交首付71000,另外契税及维修基金都交了,贷款14万。因为我们是外地的,当时开发商推荐在工行贷款,手续什么的都按要求准备齐全。可是现在突然通知要求我们再加交1万,才能放款,本来我们就首付了那大的比率,现在已经拿不出那么多的钱了,想退房,请问该咋办?银行这样要求合理吗?
谢谢黎律师!

证券投资
2011-05-24 21:02: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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