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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7太倒霉了,一天没出门去买家附近的菜市场买菜回家,一老太太骑着三轮车急转弯在我的电动车面前摔倒了,连车带人一起侧翻了,倒地不出声,打了110,她现在跟交警说是避让我的车而出事的责任赖我身上,现场有一个人为我作证,交警说要调录像看,然后过了会用拖车把握的车子拖走了,还不知道处理结果怎样,好麻烦a !!!!!好委屈啊!!!2011.5.72011.5.11去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对方家属一口咬定是我们撞到他了,当天接待我们的民警说红绿灯下的录像没有开通,我说明现场有提供证人,这个民警跟我说孤证没用,事故责任没法认定,双方要求做碰撞痕迹认定,20天内出结果。我的车根本就没有碰到对方的车子,所以就不担心了,耐心等待鉴定结果。2011.5.21交警中心通知我鉴定报告出来了让我去拿。拿到的是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结果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我的电动车勘验结果前导流饰板前端有挫痕,前导流饰板右侧有蓝色印痕,前导流饰板右侧有擦痕,而三轮车的痕迹勘验结果为前轮车叉有擦痕,前轮挡泥板有受损,右侧钢丝有擦痕。鉴定分析说明为两车子的痕迹形态特征相吻合,鉴定结果是电动车右前侧与三轮车右前侧发生碰撞。对此结果我觉得非常荒谬,两个车子都不是对向行驶的,怎么可能电动车右前侧与三轮车右前侧发生碰撞呢?接待民警跟我说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起诉这个鉴定中心。被这个事搞个挺烦的,请律师帮忙

交通事故
2011-05-23 20:41:2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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