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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2010年5月6号在上海一家公司上班,签一年合同,到期为今年6月30号。从今年4月份开始,我就开始每天穿防辐射服装,并告知同事及领导计划近两个月怀孕,但是至今未怀上,今天听说公司可能不准备与我续签合同。 (在前面工作的一年内,我工作失误与违纪) 那么,请问,1 如果我在6月30日之前还没怀孕,公司不续约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可以要求什么赔偿?2 如果在6月30日之前怀孕,那么公司不续约是否合法?

民事相关
2011-06-13 22:34: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合法。但你可以要求一个月的补偿金。
    2、如果怀孕,合同不得终止,顺延至哺乳期届满。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 请问,今天下午(6月13日)公司给我一份解约通知书让我签字,内容就是通知我合同将于6月30日到期,到时公司将不与我续签。那么我想再问一下:1劳动法是否有规定,公司必须在合同到期前三十日正式书面通知员工不续签?2 合同到期时,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我年中奖金及绩效奖金,以及公司于今年1月份短信通知承诺的从1月份开始加工资,但是至今整个公司也没有实施。
    以上两个问题还望您帮忙回复一下,谢谢您!
  • 合同期满,公司不与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你怀孕,单位不能与你终止合同,直至哺乳期满可以终止合同。
  • 1、没有怀孕公司当然有权拒绝与你续约。2、如果怀孕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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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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