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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省外某物业公司的经理~我正在跟地产开发商谈物业项目~但是开发单位需要我临时安排保安保洁人员我们临时达成口头协议我自己雇佣的人买的保安服装到今天穿保安服装几天~但是我们的保安被当地的治安大队给抓了进去 请问律师会给什么处罚 怎么办好?

其它综合
2011-05-24 08:27:1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第四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经公安机关审核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的;
      (三)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开展保安服务的;
      (四)招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
      (五)保安服务公司未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的,或者未将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六)保安服务公司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的;
      (七)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客户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