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怀孕几个月后就离开家,后来过了几个月突然我就接到法院的传票,然后判决孩子归她所养,我每个月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判决还没有执行。)可是,在一审二审中她并没有举出孩子的出生证明,也没有让我见到过孩子。后来听说她把孩子送人了,但还让我支付抚养费我现在想向高院申诉,想先做DNA,然后要回孩子,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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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但是法院不一定会给你们做DNA鉴定,这种鉴定需要双方同意的。如果你怀疑孩子不是你的,你应当拿出相应的初步证据,这样申诉成功的可能性比较大。建议你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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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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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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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没有在一审中提出孩子问题,那么你可以申诉撤销生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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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是可以的 ,你的要求是可以支持的,具体请来电或到律师所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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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你可以随时与我交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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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