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我在(闵行)小区附近的口腔科做矫正,
现在此口腔科已经换老板了,原来的老板在另外一个区(徐汇)开口腔科。
原来的老板说,我留在这里也可以,去徐汇他继续帮我安排医生矫正。
矫正当时谈的价钱一共8000,已付6000
因为当时选择这里就是因为在我们楼下,现在我也不怎么想转到徐汇,
但新口腔老板说了,在他这里的话,还要交给他4500,加上原来已付的6000,一共就是比原来的价格贵了2500.
因为是之前老板自己的原因搬掉了,我想找原来的老板要回2500?但是他不同意退钱。
或者我愿意去徐汇矫正,但是马上夏天来了天热挤公车也受罪,过去远不说还要换2部车,来回花掉的时间比这小区六点口多得多了,而且矫正是个长期的事情,大概还要1年半,我想让他给我报销打车费?
按理说我要求此老板报销打车费合不合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