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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是江西新余技术学院一名在校生,2008年6月30日(暑假放假前一天)跟同学到校外租房一起玩,凌晨00:30在到四楼顶楼扔垃圾时不小心从四楼坠落。请问:这起意外学校应付责任吗?我应该如何进行索赔?

其它综合
2011-05-23 17: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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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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