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5月16日晚我爱人因身体不适不去二天堂药店的驻店医生那里去看了一下,接着医生开了三剂中药。在二天堂购买后,医生和店方抓药的员工都没有明确该中药的具体煎服时间导致我爱人乌头碱中毒,去医院进行抢救,并住院治疗4天。现医药费住院费都是我们自己出的。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追究对方什么责任?还有诉讼时效是多久?要诉讼的话谁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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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去追究药店责任。要求药店支付身体损害赔偿的相关费用,含医疗、护理、陪护、误工、伙食补助、精神损害赔偿等等费用。自知道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起诉。具体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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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也可起诉解决,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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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为一年。可以主张药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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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应当及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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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