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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她去年5月份经过我叔家的兄弟媳妇介绍认识的,认识五天订亲,买三金(金耳钉,金手链,金戒指),给见面礼,加上亲戚给的,共记15000元左右(不包括金首饰)。现在感觉性格不和,女方提出离婚,却想把家具全要走并拒绝退见面礼,(给见面礼时,女方买家具时都在没登记之前)请问见面礼和金首饰还能要回来吗?

其它综合
2011-05-23 17: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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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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