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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交通事故诉致法院,并作了诉前财产保全,当时保全的是肇事车辆,后肇事方经法院同意用其亲戚的房产换回车辆,至今申请强制执行快一年了,法院开始说属于一套住房不能卖,经多次交涉现在说可以卖了,但是法院又说我只能享有肇事车辆等价的权益,也就是说如果车子评估2万的话,我就只能得2万的赔偿,至于房子卖100万都与我没关系,不足赔偿的部分我只能再等再其它办法执行,请问关于反担保的责任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像我的案子情况法院说的对吗?(法院去年同意把车子换回去,营运了一年多法院又扣回来了,不知道这里面卖的什么药?),急切恳请专业人士给予指点与帮助,不胜感激!!

交通事故
2012-07-01 23:04: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