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租赁的厂房,今年3月底到期,去年10月份出租方知道今年要动迁,就放出话来到期的不再续签。本来一直是到期前2-3个月开始续签后面的合同,这样他们得知要动迁就不再续签了,而我重新找厂房装修搬家等费用要50万左右,我有什么可以同出租方谈的?我是否可以要求他们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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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可以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可以与对方协商给予适当缓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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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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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的合同其权利义务已经完成,如果没有续约的话,承租人应退出物业,否则对出租人来讲就构成了侵权。至于拆迁,其相对方为所有权人,当然承租人可以获取搬迁费,但是必须是合格的承租人,合同已经到期的,已经不具有承租人身份,故而不能获得搬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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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与承租人协商解除合同。协商不成的,房东无权要求货币补偿,只能要求房屋置换,并与你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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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