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超市未营业之前,不少顾客在门前等候.由于人多拥挤把超市大门挤开.导致前面一位顾客摔倒,髌骨骨折.这位顾客起诉超市赔偿她的医疗费用5000多元.而且还鉴定九级伤残. 想问一下,这位顾客就这么摔一下,能否构成九级伤残? 想咨询一下超市是否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承担,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医疗纠纷
2005-04-06 07:42: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这可要看具体情况,虽则超市可能有责任,若有其他情况,消费者亦有可能要担部分责任.
    最高院司法解释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 刘律师解答得很详细啊
  • 超市在安全方面如果存在隐患的话应该承担责任,作为消费者有人身和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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