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人订婚,但在2011年4月2人分手,女方拒绝返还彩礼,而且把男方名下的车卖掉。又以女方名义买了一台新车。能否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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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诉讼索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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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要回,但需要起诉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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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登记彩礼是应该返还的。至于车得证明是由男方的车转化过来的。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需要帮助可以找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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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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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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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问题从法律层面讲,为婚前的一种赠与,您可以向法院主张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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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