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们,您好!我想咨询下。如果个人物品被盗,已报警并做好备案记录。小偷被警方抓捕后,物品已经变卖成赃款。那么,是否会把赃款按照被盗者提供的物品的金额(发票等证据),归还给失主。金额大于2000元人民币。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的手机被偷,被偷后立刻采取了拨打110报警,并到被偷的所在管辖派出所做了相应的笔录记录。 虽然,做笔录的警察工作人员告诉我,如果抓到了小偷,手机可能归还。当时因为还在上班时间,就没有询问,如果小偷已经把我的手机变卖了。那么,小偷被抓后,是否能归还我的手机相应的金额。 还有,如果这个小偷团伙不是在我被偷的所在区域被捕,我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才能够获得或知道小偷被捕。 请问,那么我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法律手段来维护我自身的利益。我应该怎样能够知道小偷是否已被捕。是否还有赃款,如无赃款(被小偷花光了钱),我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 注:购买不到1年的新手机。发票等相关配件证明齐全。

损害赔偿
2011-05-20 13:09:3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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