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我有一个问题,需要您的帮忙。
我和公司签了一份竞业协议。上面写着:公司应该在员工辞职后,每月给员工支付最后一个月工资的一半。竞业的条件是两年。如果员工去给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工作,公司有权要求制止或是要求员工一次性支付半年的工资。
我的问题是:现在我离职了,公司拒绝给我支付工资。 他们的理由是:即使签了这个协议,公司也可以选择不支付这部分的钱,因为他们说现在没有限制我找工作。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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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作法不合理,应当支付这部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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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协议对你没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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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付竞业限制的补偿。你可以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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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