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骑自行车与一电动车相撞,面部右颅底粉碎性骨折,颌骨骨折等多处骨折,现在在医院治疗,下周(明天)将准备手术,但肇事者在入院时交了1500元押金后,以没有钱为由拒绝支付住院费及手术费,(事故认定书还没下来但他是逆向行驶,我弟弟是正常行驶,他是电动车我弟弟是自行车)
肇事者情况如下:
存款未知但估计不是很有钱好像是一普通职工
有一套按揭房
我想请教律师的是:
1您认为他是否应该承担全部过失和责任?
2如果是他拒付支付治疗费用我们该怎么办
3“没有偿付能力”凭什么认定
4无论如何他无偿付能力的话应该如何承担过失责任
另:我弟弟公司给投了意外险也已经报上去了
如果到时候去理赔a)如何理赔b)谁去理赔c)理赔金肇事者该得到吗
肇事者是否可以去理赔如果他是支付了医疗费用拿着费用单子
是否他就可以去得到理赔金或说应该他得。
拜请释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