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和他的女同学搞破鞋,聊天记录被我发现,我老公已承认,我找到她的单位,向她的领导反映情况,并骂了她,她也骂了我,时间过了8个多月,现在她起诉我侵害她的名誉权,要我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医疗费1万,她说我去她单位20多天后她住院了。现在她老公已起诉她要离婚,她说这都是我造成的。所以起诉我。
我想问的是他们搞破鞋是事实,我有人证,我老公还可以举证她的身体特征。有这些事实,她的起诉成立吗?我侵害她的名誉权了吗?我应该赔偿她吗?法院该怎么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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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应诉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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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提起反诉,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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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