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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土地摘牌五年,于是乎2007年8月份才开始动迁,直至现在还未动工建设,在2006年6月份政府有文件如果于2006年9月26日前未交拆迁保证金的,该块土地收回另行挂牌,但该块地于2006年9月26日前未交拆迁保证金,至今还在拆迁出未重新挂牌,从法律上该块地符合土地取得的程序吗/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5-20 06: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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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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