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是2009年28号来这里上班的。来到之后公司说我没有经验就叫我签合同,合同的内容:由于没有工作经验,需专人培训,故需最少工作两年,否则扣回最少两个月离职时的工资作为培训费用,培训费用从(第3个月(2010年3月)的工资开始每个月扣150,扣12个月,于工作满2年时一次性退回,并补贴总额的2%作为利息,中途离职即不退回。离职时需提前1个月通知。(但公司所说的专人培训就是以前的老员工教我而已,根本没有出任何的培训费用)以前以为自己能做满2年就签了。可是现在因为有些事要回老家工作。现在我提前一个月写了辞职书了。可是公司还扣我2个月的工资,但把之前扣的每个月150,总共1800退还给我。可是现在相当于我白做了2个月,请问一下。公司这样做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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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不合法,可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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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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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