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实习期间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上了班后发现公司和应聘时说的不一样。法定节假日不放假,不带薪休假。每周日休一天,一个月规定休四天,但是休班还扣钱,不休还不行,五月份周末就五个,公司停电也要求休班,休假超过四天当月工资下浮百分之五。每个月18号发工资,第一个月才发给我400多块钱,济宁市的最低保证是620元。保险说是一年后再交。最主要的是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手里。要合同时公司找各种理由拖延。有的同事的合同放在公司被改过。      
      现在想辞职,但签订的合同上面说期间辞职要交付五万元的竟业保证金。而且办公人员要提前六个月辞职,辞职的第一个月没有工资。第二个月发50%的工资,就是现在想走也要在等六个月。而且,签合同时老板用笔把合同改了,说把试用期改成实习期,没有试用期了。据说老板很懂法律。<请问,我怎样才能辞职,合同签了有一个多月。没钱交五万元。还没有毕业。一般试用期辞职提前三天。现在要等六个月。怎么办?谁能帮我想想办法。怎样找老板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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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先到劳动保障局进行投诉
再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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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仍不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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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会跟琦签订合同。如果担心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就应该保存好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比如工资发放资料,进出证,工作证等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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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是可以辞职的,其提前三天就可以辞职,辞职到期以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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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