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7月15日登记结婚的,虽然没有办理正式的婚礼,但是我们从登记后就一直生活在一起,9月的份的时候我确诊怀孕了,但是老公以他一直喝酒怕孩子生下来有问题为由,劝说我和我的家人做了流产,可是还没有等我休养好,他竟然就提出了离婚,原因是他在外面有了女人,遇上这样不负责任的男人,我很痛苦,而且大夫说我由于流产不当很有可能以后都不会再怀孕了,现在他每天都在逼我离婚,我想请问孙律师,像我这样的情况如果我不同意离婚,法院会支持我吗?现在的我由于和他结婚生活在一起有了孩子,后来流产,所以一直在家,原来从事的事业也放弃了,所以现在的我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我想再请教孙律师这种情况他是否应该赔偿我?还有他是做生意的,我想知道我们在登记之后他的生意上的收入是否算做是我们俩的共同财产,但是由于我不参与他的生意,所以对他的收入情况不能全部掌握,而且没有确实的证据,请问孙律师,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他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请求,我是否可以另行向法院请求财产调查?如果我不想离婚,我该怎么办?急盼回复!谢谢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