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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我驾车碰伤一骑电瓶车者,事故鉴定我全责,该伤者经医院检查脚趾骨折,上午送医院打完石膏医生说无大碍,伤者家属自愿带其回家,下午因向我索要钱财不成要求住院,后将伤者送往县医院,并预付2千元住院费,目前在医院已住3天(其实没什么大碍,完全可以回家休养,对方赖在医院想耗着不走),该伤者家属今天打电话给我说伤者头晕,县医院不给他做全身检查,要求转院,如我不同意就来我单位找麻烦,现在我该怎么处理为妥? 问题2:我的车保险全交,车内人、第三人20万,全部不计免赔,如果逼对方去法院起诉我,是否可以将所有医疗、用药、车费、误工费、疗养费等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因为伤者在医院用药不一定都是医保范围用药,我没有办法限制,如果不经法院,由我自行找保险公司理赔应该会被保险公司删去此类用药费用)?

交通事故
2011-05-19 19:42:4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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