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位公司企业法人,我在2006年8月份想搞开发,把一开发公司购买为我名下,由于在我购买以前有一项目还没结束,在我没有进行签章和委托授权的情况下,该项目的负责人偷刻公章、写假委托授权书,工程没竣工就伙同他人在房产局进行备案,把资金转移走,现在由于管理经营不善外欠很多资金,现在债主按照法律程序起诉本公司,请问我现在能否为维护公司利益把债权债务搞清,把假章备案的产权撤销,等债权债务搞清以后重新备案。

其它综合
2011-05-19 12:52:4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