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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开垦水田20年,现在铁路支线征用了共赔偿17200元每亩,包括土地补偿费7200元每亩和安置费,土地部门将补偿费已经打入村委会,但是当时的荒地权属并没有分配到具体的生产队,现在三个生产队产生争议。我想知道本人开垦使用了这么多年一直来也没有争议,现在被征用了,它的所有权应该属于哪个生产队?还是三个生产队共有?它的安置补偿费是使用权人所得还是集体所得?

其它综合
2011-05-18 19:33: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