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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政府要征收我们的居住使用地,我们怎样维权?

征地拆迁
2011-05-18 23:55:3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规定,只有符合下列条件,政府才可以强制征收土地: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如果政府的征收不符合上述条件,那就需要被征收户联合起来,通过向上级反映、上访、网络公开、到法院起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你好,按照规定,只有符合下列条件,政府才可以征收土地: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如果政府的征收不符合以上条件,就需要被征收户团结起来,通过网络、上访、起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 国有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按照《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列》的规定,符合条列第八条规定的六种情况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补偿,因此征收的的房屋,对土地不存在征收的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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