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10月被人用蓄意用刀捅致重伤。伤情鉴定为重伤。被刀从右腰部捅进,捅穿隔肌,捅破肝脏,肝脏断了四根动脉,流了大约6000??7000cc的血,差点丧命,后经医院抢救,做了肝脏贯通手术,将肝脏切除了两绺约手指大小,将被捅断的四根动脉结扎,缝合伤口,缝合膈肌,手术时从腹部切了一个26厘米的口,腹腔和胸腔分别插入一根引流管引流。一个月后出院回家休养。出院后伤口还较痛,相关的问题还较多,医生说大约要半年才能恢复。请问像这种情况,伤残鉴定可定为几级?依据有哪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