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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东方市有一个朋友他有180亩土地,其中75亩国土部门已出让给我朋友的公司,使用性质为商住,其他的110亩都是当地居民的,也都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都是住宅,并已经都卖给了我的朋友,就是没有过户,现在我的朋友想卖给我,因为我的公司有房地产开发营业执照和资质,请问我可不可以买,买后土地能否过户,我可以开发吗?谢谢!

公司企业
2011-05-18 16:46: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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