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遇到这么一件事,我同一公司签了五年租赁合同做经营场地用途,后租期满,需要续租,对方上来提高了75%的房租,致使租房进入僵持谈判阶段,经过五个月的艰难谈判,对方把房租提高10%,现要签约了,对方突然提出让给我们补齐谈判期间所发生的房租,说既然是续租就该从上一合同结束第二天开始交付,请问这合不合法?因场地面积大,月租金高达几万,所以请快速回复,谢谢。13818054569 姓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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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五个月中,该场地还在你使用中,你确实应该补齐这五个月的租金。如果那时场地实际是房东的控制下,你可以不付5个月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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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与对方协商,通常按照续租合同支付谈判期间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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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司实际使用了该场地,是应当支付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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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合同如何约定及签订合同期间你是否占有使用了该房屋,应尽快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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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