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米加工厂老板,今年2月份我经本村村民朱某介绍买给张某大米5吨,在结算付款时张某称没有带钱,当时我要求张某将大米卸下,否则不放行,朱某见状急忙上前讲情,要张某打欠条,于是我就让张某写了一张13000元欠条并签字;尔后我为了保险又要朱某在张某签名下签了朱某的名字,一张欠条两人签字,直到现在没有还钱,我多次向朱某要钱都没有效果,朱某称他只是介绍人,不应该还钱,与他没有任何关系,要钱就向张某要,而现在张某根本就无力还钱。请问朱某是否有还款责任?他应负什么法律责任?他们两人各负什么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