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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3月25日在买方委托的中介公司里,三方签订了房地产居间合同,因为我不愿意押两证,没有收2万元定金。中介公司收了。合同规定银行答复后3个工作日到房地局办理过户手续。29日我向对方按揭银行递交了所需资料并签了字。4月15日,中介通知说要我带两证去房地局验证,验证合格后3个工作日再去正式办过户手续。我认为合同上没有这个环节,我没有拿一分钱怎么去验证?再说,银行还没有答复我对方按揭贷款可以办下来的承诺。所以就没有去验证。对方以我不去验证为由,单方面认为我违约,将我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双倍赔赏4万元定金,我该赔吗?

其它综合
2011-05-18 09: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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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