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客户,因为长期合作,所以没有签订买卖合同,一般我们都是用快递公司代收款。11年1月份,由于客人那边说要先试一试货,叫我发过去,如果可以用就在三天之后打货款给我,不行的话就把货发回来。直到三天后客户那边也没有对我货品质量提出问题。基于春节将至,我也就没有打电话去追讨货款。11年2月中旬,我打电话问客户那边货款的事,最初客户那边说那批货他还没有收到款,叫我缓一缓,十天又十天的,始终给不了我一个具体的付款时间。后来我到了他们工厂,老板得知我到了那边,竟然连面都不露,就在工厂楼下了也不上楼。我们基于没办法,只能在他工厂一直等下去,结果到晚上3点多的时候,他叫了他一个合伙人上来跟我们谈,最初谈的还可以,后来他合伙人要我们把送货单据给他看,因为单据上没有他公司人员签收字样(我们是快递公司发快递的,没有本人到我们门市签字,只有快递单跟送货单),就不认帐了,后来打电话给客户老板,他更说出“骗我”两个字。他说的原因是:上次拿的货出了问题,担心我们公司不帮忙处理,于是出现了以上状况。综上所诉,我可以起诉他吗?我有送货单跟快递单以及跟他谈这事情的电话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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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但是需要快递公司给你们作证,有必要的话,请个律师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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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然可以起诉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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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凭你的送货单等证据到当地法院起诉解决,建议在当地找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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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证据应该还可以,具体可以到律师所找律师当面分析,这种情况明显是赖帐,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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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们可以起诉该公司要求支付货款,如有需要请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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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起诉,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试用买卖合同】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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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