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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非师范类院校的毕业生,在毕业时通过学习考试,取得了高级中学教书资格证,但是在今年江西省市直中小学教师招聘中,90%的学校报考条件都写着要求师范类院校毕业生,我想请问,这样的设置与国家制定的《教师法》不符,我能请求诉讼维护像我这样的人的合法权益吗?又要如何去做呢?

其它综合
2011-05-17 15:41: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