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好多年的货款,迟迟不付,现在发现对方已经把公司注销了,我该怎么追讨?是起诉法人吗?我知道那个公司账户上没钱的,那么法人代表名下的别的公司及他的私人财产是否也可以别列为我讨债的依据呢?谢谢能指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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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在注销公司时没有进行清算的,则可以追究股东的责任。但是你需在诉讼时效内起诉。法人名下的其他公司通常不能列为追债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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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在注销公司时没有进行清算的,则可以追究股东的责任。但是你需在诉讼时效内起诉。法人名下的其他公司通常不能列为追债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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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详情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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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在注销公司时没有进行清算的,则可以追究股东的责任。但是你需在诉讼时效内起诉。法人名下的其他公司通常不能列为追债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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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考虑你的货款是否超过2年的时效期;其次才是考虑通过什么手段向公司股东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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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公司没有上级主管就起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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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公司注销,你可以起诉他的股东要求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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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时效问题,需在知道权利受侵害时二年内诉讼;二被告是原公司的股东,建议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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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确定你的货款是否已过二年诉讼时效,若没过,可以起诉法人代表及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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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