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一时糊涂,晚上和两个朋友去嫖娼,快要结束时警察来了,我和其中一个跑掉了,另一个当场被抓住。现在已经被行政拘留,他把我俩供了出来。我已经在派出所承认了事实并做了笔录,签了字,按了手印,因为我托了人,没有被拘留,警察让我交罚款五千元,说第二天上午十点之前必须交上。因为我托的那个人和派出所所长关系不错,过去三天了钱我还没有交。我现在还没有看到行政处罚书,还没有在上面签字,我想问派出所是不是按照正常手续给我办理的,因为我没有被拘留,没有照相没有录入指纹,这些信息会被收集到哪里,在公安内部网上查得到吗?会不会出现在我的简历里。我现在压力很大,再过两个月就要去国企上班了,能不能通过国企的审查。在没有交罚款之前我在托关系的话能不能私了此事。前程是不是就这么完了?求帮帮我,帮我想想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