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与一家游戏公司签订了一份3年的合同,合同上写着乙方(本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如下方法支付甲方(公司)违约金,计算方法如下:按照履行合同期剩余时间计算,每半年赔偿一个月收入(以离职当月收入为准),未满半年的,按半年算。
现在我想辞职,但是公司不放人,不给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扣留户口档案,我该怎么办?
我提交的辞职信公司不批,假如去劳动仲裁,我如何证明提前一个月通知了公司,还有需不需要按照上述条款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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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一个月通知了公司,不需要按照上述条款赔偿违约金,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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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以邮寄的方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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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