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008年结婚的。有一个儿子现在三周岁了。现在因为性格不合。男方提出了离婚。婚后男方一直在我这边发展生意,和我家里借了几万块开了个广告店,做了几年,可是他喜欢赌,那些钱都不清不楚地花了。他对我也不是很好,曾经打过我。孩子一直都是我一个人带的。他3月份的时候借了二万块的高利贷,我和另一个人担保的。我自己没有经济条件,离婚的话这笔钱需要我负责吗?最近是他提离婚的,威胁我说不办营业执照就离婚。我想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我的权益。另外没有去过他家湖北。不知道他家有什么财产的。儿子归我抚养的话能分到多少的抚养费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