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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企业,2001年成立。现在原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工商局给变没有了。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张是法院国家公务员。现在工商局决定给撤销虚假变更。但又以张不签字承认,难办理拖延。因张是法院的人,我们除了打官司之外,应该怎么办?工商局的责任是什么?

公司企业
2011-05-15 19: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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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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