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一直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达6个月之久,后来辞退该员工,员工进单位时,单位让员工签了一份聘用书,员工手册,个人信息声明,单位说这些就是劳动合同,不支付双倍赔偿,请问这种理由充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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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双倍支付工资。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聘用书还有其它内容吗?如没有,不是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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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书的内容如果具有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可以视为劳动合同。否则就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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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内容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如果基本吻合,可以认为是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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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