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合同上写的是【。租赁给乙方居住,租期为一年。日期为2010年10月30日起至2011年4月30日止,月租金700元,付款方式为半年付。】我以为是今年4月30日到期,就提前一个月说不续租了。结果前几天在结算的时候,说是租期一年未到,我违约,押金不退。问我能要回押金么?如果不给的话,是否要起诉?起诉律师费用多少?谢谢。

合同纠纷
2011-05-15 18:02: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打官司需要准备的材料
4120
承租人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怎么做
民法典 983
承租人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怎么做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怎么做
民法典 1128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怎么做
租期届满后承租人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物吗
民法典 792
租期届满后承租人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物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18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28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64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50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4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19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