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了解一些关于离婚方面的事,我们为了在老家买房子,因在外地有了一套房,销售人员为了卖出房子,就叫我老公和我去办个离婚证,就可以买第一套房子,税费和代款都有很多优费的,当时我不在,都是老公处理的,已经交了首付,只是需要我回去签字,因为我也没多想,就和老公去办了证,离了婚买了房后,两个人的关系就不好了,他人也变了,可能无法再走到一起去了。但是婚前在家里投资了一个工厂,是三个合伙的,法是人写的我老公的名字,整个企业关系与我无关,但是钱是我们办证之前我出的。包括小孩的费用及生活费用,以前的房子和现在的房子和公司投资的钱全是我赚的。我想知道公司投资的股份我能要回一半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