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今年11月23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工作人员给我两个表,告诉我拿表找承办法官,可是我打承办法官电话一直没人接,我去法院找他也是在楼下打电话就是没人接,而且执行须知第12条:申请执行人在立案后20天没有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的,将视为申请执行人申请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院将裁定本次执行程序终结.什么意思?难道我在20天之内联系不上他,我以前申请的程序不是白跑了?我现在根本联系不上他,去法院也找不到人,服务人员留下了我的电话(但是承办法院一直没给我打电话)谢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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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到法院反映你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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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与律师联系具体的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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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